少女與臉友嘿咻得菜花 母驚見藥膏「破案」怒告
2017/08/08 18:0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4歲王姓男子透過臉書交友,結識未滿16歲的少女萱萱(化名),兩人於去年4月26日約在王男家談心,並發生性關係。隔了3個月,萱萱覺得下體很癢,就醫時才知道得了俗稱菜花的「尖銳濕疣」。萱萱母親在她的房內意外發現治療菜花的藥膏,才知女兒得病,憤而對王男提出告訴。基隆地檢署日前偵結,依涉犯與未成年性交罪,將王男起訴。
檢警調查,去年4月初,王男透過臉書開始和萱萱閒聊,兩人決定在同月26日見面。王男帶萱萱回家後,發生性關係,而萱萱一直到7月覺得自己的下體搔癢難耐,跑到婦產科看診,沒想到居然得了菜花,拿藥膏回家擦。
去年10月,萱萱的母親赫然在女兒房內發現一條藥膏,好奇查了一下,驚覺女兒疑似得了菜花,追問之下,萱萱才坦承4月底曾與王男發生性關係。
萱萱的母親氣得馬上帶著女兒到警察局報案,對王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及傷害告訴。
王男則向警方聲稱,自己和萱萱是兩情相悅,並沒有強迫她,只是一時情不自禁發生關係;而萱萱也向員警說,沒有被王男強迫性交。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萱萱案發時未滿16歲,但兩人發生關係是兩情相悅,王男應涉犯與未成年性交罪,依法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