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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賄選遭解職 秀林鄉長李春風尚無回應

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2014年鄉長賄選,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判當選無效,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將立即解職、入獄服刑。(記者王峻祺攝)

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2014年鄉長賄選,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判當選無效,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將立即解職、入獄服刑。(記者王峻祺攝)

2017/08/01 13:59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2014年鄉長賄選,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判當選無效,依違反選罷法判刑3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將立即解職、入獄服刑;李春風本人至今對於判決內容尚未回應,秀林鄉公所秘書高文山則表示「還未收到判決公文,鄉長今仍北上參與全國原住民族行政會議。」

今天是原住民族日,秀林鄉長李春風遭判刑定讞,需解職、入獄,本報記者致電李春風,本人未接電話;鄉公所秘書高文山則對於鄉長即刻解職一事強調「不便回應」,並表示李春風一早就前往原住民族委員會,參與行政會議,開會期間無法聯繫,僅能靜待消息。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蕭明甲說,昨天下午正式收到最高法院公文,依據判決書定讞內容,最高法院駁回鄉長李春風上訴,將她判刑3年6月並褫奪公權,依判決日7月26日生效已立即解職,因任期過半,目前將交由縣長裁示代理人選,儘快銜接鄉務。

67歲李春風2014年底參選花蓮縣秀林鄉第17屆鄉長,她在同年9月10日上午在富世村長劉毓秀(判刑3年2月定讞)陪同下,到杜姓村民家中拜票,李春風交付6000元給杜,並請託杜女在選舉中投票支持她。

案經檢方偵查後起訴,侯選人黃輝寶落選後也對李春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宣告她當選無效,但李女於法院當選無效判決出爐後,自行辭職並再次投入補選,2015年11月又順利當選擔任鄉長至今。

歷審判決均認定李春風犯行明確,考量她具有一定影響力及號召力,非但未樹立典範,向賄選說不,仍以身試法,且犯後猶飾狡辯否認犯行,顯無悔意,將她判刑3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秀林鄉長李春風遭判刑解職,今仍北上參與原住民行政會議。(記者王峻祺攝)

秀林鄉長李春風遭判刑解職,今仍北上參與原住民行政會議。(記者王峻祺攝)

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2014年鄉長賄選,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判當選無效,將立即解職、入獄服刑,縣政府將儘快指派代理人選,以利銜接鄉務。(記者王峻祺攝)

國民黨籍花蓮縣秀林鄉長李春風,因涉嫌2014年鄉長賄選,上月26日遭最高法院判當選無效,將立即解職、入獄服刑,縣政府將儘快指派代理人選,以利銜接鄉務。(記者王峻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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