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中違規持用手機挨罰 高市開單「他」績效最佳
2017/08/01 12:23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騎車違規持用手機情況惡化,高市各警分局加強取締、勸導,交大統計今年迄今,違規前3名為三民區、新興區、苓雅區,取締績效前3名分別為三民二分局、新興分局、苓雅分局,都是甲等分局,相較去年前3名有些變動。
警方表示,分析去年、今年取締績效前3名,都是甲等分局,進一步分析這些轄區人囗密集,巷道多、紅綠燈號誌更多,許多騎士停等紅燈時,忍不住拿出手機滑一下,看看有沒有訊息或回訊息,遭取締開單機率遠大於非都會區的區域。
此外,今年至今因騎開車使用、手持手機,被警方取締告發的違規者,男性違規有1620人,遠超過女性447人,男性違規是女性的3.62倍,警方研判應是女騎士、駕駛習慣把手機置入背包、袋內,不像男性常放在口袋,停車時隨手就拿出滑、看。
警方也統計了去年整年取締績效,騎開車違規、用手機,績效前3名分別為鳳山、三民二、苓雅分局,而三民區、苓雅區的違規情形居高不下,相關分局已加強宣導、規勸。
交大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機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可處1千元,提醒民眾別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