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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正案死囚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駁回

邱和順(中左)被判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中右)。(資料照)

邱和順(中左)被判死刑,同案被告林坤明(中右)。(資料照)

2017/07/27 16:48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死囚邱和順被控綁架撕票學童陸正,還對女保險員柯洪玉蘭強盜分屍,最高法院判處邱死刑定讞後,律師團體主張邱是冤獄,檢察總長顏大和去年聲請非常上訴,認為相關事證沒調查清楚,不過最高法院認為歷審皆已對邱殺人事證查清楚,且本案沒有統一解釋法令問題,駁回非常上訴。

本案歷經99位法官審理,皆認定邱和順殺害陸正和柯洪玉蘭,2011年即判處死刑定讞,但律師團體認為本案仍有疑點,聲請4次再審皆遭駁回,改請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今仍遭駁回。

審檢調查指出,邱和順等人被控76年12月21日傍晚6點多,在新竹市北大路擄走從聯美補習班下課的10歲學童陸正,殺害後棄屍苗栗縣竹南崎頂海邊,再向陸正家屬勒贖100萬元得逞。

邱和順等人殺害陸正之前,在同年11月24日,將任職於國泰人壽竹南營業處、私下經營大家樂的柯洪玉蘭約出見面,索討50萬元不成後殺害分屍,棄屍在苗栗縣竹南鎮輝煌牧場旁懸崖,再朋分柯女皮包內的現金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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