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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採珊瑚遭日查獲 蘇澳漁船「重創國譽」被拔牌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金群福號」行為影響台灣國際聲譽,撤照未違比例原則。(記者黃欣柏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金群福號」行為影響台灣國際聲譽,撤照未違比例原則。(記者黃欣柏攝)

2017/07/20 11:39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蘇澳籍漁船「金群福號」,前年底在台日協議海域內被日方查獲盜採珊瑚,農委會認定其行為重創國譽,事後撤銷其漁業執照並開罰3萬元。李姓船主日前提起行政訴訟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直指此事恐重創台日信賴關係,拔牌未違比例原則,將其駁回,仍可上訴。

前年12月間,農委會接獲駐日代表處電報,指未取得兼營珊瑚漁業許可的蘇澳籍漁船「金群福號」,疑在台日協議海域內盜採珊瑚遭日本水產局查獲。「金群福號」回國後,農委會與海巡署共同派員登船檢查,果真查獲珊瑚漁具與200公克的珊瑚碎屑,經中研院鑑定為日本海域所產的赤紅珊瑚。

農委會認為,「金群福號」除破壞海洋生態,還可能造成國際間對我國珊瑚資源保育的不信任,進而讓政府聲譽遭受巨大影響,應受到最高程度之責難,因此將李姓船主、船員的漁業執照、船員執照等均撤銷;李姓船主則堅稱珊瑚碎屑都是打撈魚獲時順勢撈起,還以為是一般的碎石塊,並非刻意盜採,反批農委會的裁量「不分輕重」,要求撤罰。

北高行審理發現,「金群福號」出海作業期間長達1個月又9天,船上除珊瑚外卻沒有任何漁獲,也沒有放置一般漁業用的漁具及餌料,有違經驗法則;此外登船稽查的人員還在船上發現6把木槌與藍色網片,也都是珊瑚漁業慣用之器具,船主說法顯然不足採信。

合議庭並在判決中痛批,過去中國漁船在日本海域進行大規模盜採,就曾引起日本國民高度關注,釀成重大政治問題,若台灣船隻也開始盜採珊瑚,將讓台日信賴關係化為泡影,不只危及台日漁業協議的存在,也會讓台灣的國際貿易聲譽受損,農委會拔牌處分所維護的公共利益明顯大於船主私利損失,無須撤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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