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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芭樂票包養小模陪睡 大叔還偷拍逼「抓交替」

中年大叔自稱科技公司老闆,開價每月30萬元包養小模陪睡2到3天,竟開芭樂票,還威脅要公開性愛影片。(情境照)

中年大叔自稱科技公司老闆,開價每月30萬元包養小模陪睡2到3天,竟開芭樂票,還威脅要公開性愛影片。(情境照)

2017/07/19 18:5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中年大叔林大安自稱科技公司老闆,開價每個月30萬元包養小模,條件只需每月陪睡2到3天,結果卻開芭樂票騙小模,還威脅要公開性愛影片,逼小模「抓交替」、找「性奴」才准離去,小模被迫「出賣」60多名臉書正妹好友,最高法院依偽造有價證券、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4年7月確定。

判決指出,40餘歲的林大安寄發尋找「簡易養」的電子郵件和簡訊給從事模特兒工作的正妹,騙小模見面後帶到摩鐵談包養和嘿咻,林男事先把密錄器放進菸盒,竊錄性交過程,再以偽造支票支付包養費,受害女子共10餘人。

林男威脅其中一名面貌姣好的小模小薇(化名)必須再和他發生關係,不然就會散布性愛影片 ,小薇被迫同意,他還逼小薇另找「性奴」替代,才能離開他,小薇被迫交出60多名臉書正妹好友資料。

最高法院認為林大安惡性重大,共觸犯偽造有價證券罪13罪、強制性交罪1罪、詐欺得利罪5罪、妨害秘密罪3罪和強制罪1罪,判處執行刑14年7月確定。

最高法院還引用刑法「沒收」新制,認定林男脅迫小模性服務為具有財產價值的利益,屬於犯罪所得,林男卻沒有支付任何費用,根據他施詐、約定支付金錢內容及性交次數,判決須同時沒收106萬6000元的性服務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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