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吳敦義喬砂石利益 李文忠判免賠確定
2017/07/17 11:4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副總統吳敦義不滿民進黨前立委李文忠質疑他與黑道同遊峇里島,意在喬砂石利益和操控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選舉,怒告李求償300萬元及登報道歉,最高法院今維持高院更一審判決,認定李文忠已盡查證義務,且此為可受公評之事,判吳敦義敗訴,即李免賠、也不必登報道歉,全案確定。
吳敦義提告指稱,李文忠在2009年11月參選南投縣長時,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開記者會,指他與黑道到峇里島出遊,並影射出遊目的在分配砂石利益,及操控南投縣議會正、副議長人選,經媒體廣泛報導,已造成大眾對他的誤解,嚴重損害他名譽。
李文忠則強調,他親自向多位消息來源者查證後才發表言論,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且此事攸關公共利益,是可受公評之事。
刑事部份,李雖曾被檢方起訴,但最後判無罪定讞。民事部份,台北地院認為李針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評論,判吳敗訴,高等法院逆轉改判李須賠吳50萬元和登報道歉。李上訴後,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為李已善盡查證義務,且是可受公評之事,無法認定李是出於惡意評論,逆轉判李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