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延燒 副總陳佳興遭聲押禁見
2017/07/15 08:27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案,昨再指揮調查局發動第二波行動,除搜索永豐金總部外,另約談永豐銀資深副總經理兼營運總督導陳佳興、陳的張姓秘書,以及另名黃姓副總等3人,釐清對三寶集團授信是否涉及不法,檢方今天上午8時許訊後,依涉犯「證券交易法」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陳男,其餘2人請回。
據悉,陳佳興就在檢調首波行動的約談名單中,訊後以證人身分請回,檢調昨二度約談陳,已轉為被告;昨晚10時許,陳等3人陸續移送北檢。
檢調調查,何壽川涉嫌自98年起,以子公司永豐金租賃掌控的境外GC租賃公司(Grand Capital),無擔保放款給三寶建設境外紙上公司J&R約53億元。此外,何另運用永豐餘及元太科技,各以850萬美金投資三寶轄下Giant Crystal發行的Star City公司可交換公司債,實為投資三寶董事長李俊傑位於中國上海的1788大樓建案,被質疑利用複雜的財務操作「錢」進中國炒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