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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美河市案縱放日勝生 鍾小平告柯文哲瀆職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至台北地檢署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瀆職。(記者謝君臨攝)

台北市議員鍾小平至台北地檢署控告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嫌瀆職。(記者謝君臨攝)

2017/07/12 11:03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台北市議員鍾小平上月就美河市聯合開發案仲裁費一事,質詢台北市長柯文哲,指在美河市仲裁案中,郝龍斌市府原要求76.9億,柯文哲上任後又提高到110億,最後仲裁結果出爐只拿回33.5億元,懷疑柯文哲與日勝生董事長林榮顯官商勾結,今至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柯文哲涉嫌瀆職。

鍾小平指出,在美河市開發案中擁地99.24%的北市府,卻只分回30.75%的樓地板面積,前市長郝龍斌時期向日勝生追討76.9億,柯文哲則加碼至110億,但最後仲裁結果北市府僅拿回33.5億多,質疑柯文哲與日勝生勾結。

此外,鍾小平表示,柯文哲曾怒嗆要告日勝生詐欺,最後卻不了了之,他也曾在前兩次的總質詢中提到,要求交九案(台北轉運站)應提起民事訴訟,追討市府在交九案的損失,卻始終得不到柯文哲的正面回應。

鍾小平強調,柯文哲明知日勝生於美河市案及交九案中獲得不當利益,且未提起撤銷仲裁之訴,依據仲裁法第41條:提起撤銷仲裁判斷之訴,應於判斷書交付或送達之日起,30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柯文哲明顯縱放日勝生在美河市案中的不當獲利,已觸犯刑法第131條瀆職罪。

鍾小平說,根據刑法第131條瀆職罪法規,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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