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酒告贏花媽 高市府:判決不影響後續保存工作
2017/07/07 14:0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駁二營運中心在103年間提報將特區登錄為文化景觀,區域內3棟台酒七賢營業所的建物也被列為暫定古蹟,台酒認為此舉導致無法改建、招商利用等損害,提告後獲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勝訴,但高市文化局獲悉判決後,直言不會影響後續保存工作。
高市文化局指出,103年11月5日時,核列台酒七賢營業所及2棟倉庫為暫定古蹟,並於文資法規定審議期限內,提經文資大會審議,該建物業已在104年11月5日登錄公告為高市歷史建築,而暫定古蹟的處分,也在同日失其效力。
文化局認為,此次判決並不影響後續保存工作,市府已與台酒公司達成結合舊建築共同開發方式,以留存城市歷史脈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