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第三代鬧婚變 林知延:盼吳欣盈不要避不見面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第三代長子、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控第三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指他涉嫌指使徵信社在她車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台北地院今下午開庭,傳喚新光保全與科技公司2名證人,法官並決定8月24日傳喚吳欣盈親自到庭作證。
庭訊後,林知延面對媒體表示:「如果吳欣盈小姐真心想要維持婚姻,希望她出來見面討論,不要避不見面,拒絕溝通」,對於媒體其他提問,林知延一概回答「謝謝」。
林知延的律師表示,當初是吳欣盈先控告林知延妨害秘密,林才提出離婚訴訟,且吳欣盈一方面不願意離婚,一方面又控告丈夫妨害秘密,態度使林知延很不解,希望雙方坐下來好好談。
林知延訴請離婚案,台北地院一審法官認為不應歸責於女方,日前判林知延敗訴,不准離婚。可上訴,目前林知延尚未提起上訴。
吳欣盈2013年9月發現遭人跟蹤偷拍,懷疑被定位,檢查車子果然發現被安裝GPS追蹤器;台北地檢署隔年5月依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林知延、律師劉宗欣和兩名徵信業者。
法官今傳喚2名證人,新光保全公司廖姓保全員,與吳欣盈曾造訪請益過如何反跟蹤、反竊聽的科技公司劉姓負責人,2人皆是林知延聲請傳喚。
廖男證稱,2013年9月某日,他奉新光保全特勤部葉姓主管的指示執行反跟蹤,開車載葉跟蹤一輛在跟蹤吳欣盈座車的白色MARCH,但他跟到北市承德路七段就跟丟了;廖男也說,事後葉主管又和他一起在內湖的新光保全大樓地下停車場,由葉檢查吳欣盈的座車,在後保險桿找到GPS衛星追蹤器,他在旁邊看,但因時隔近4年,細節他已大多沒印象。
劉男證稱,他記得2013年9月葉帶吳欣盈到公司,葉原是他的舊識,葉向他介紹說吳欣盈是新光公主,有問題要請教他;吳欣盈問劉,要如何確定車子是否有被竊聽或跟蹤,劉回說追蹤器通常會裝在底盤,竊聽設備則往往裝在車內,建議他們將車開去保養廠,整車吊起來檢查才能確認。
他說,當天過後就沒再聯絡,也不知道後來吳、葉怎麼檢查,直到此事在媒體曝光,他才主動打給葉說:「沒想到這件事這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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