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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刺死女友舊愛 男子判刑15年

圖為案發地點,警方封鎖現場。(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圖為案發地點,警方封鎖現場。(資料照,記者姚岳宏攝)

2017/06/22 11:14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24歲男子裴晨皓不滿女友遭舊愛呂明鴻辱罵「破麻」,還揚言對女友和女友媽媽不利,兩人談判時一言不和,6秒內猛刺呂男胸部6刀致死,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裴男15年徒刑、褫奪公權7年確定。

判決指出,19歲男子呂明鴻,不滿17歲陳姓少女與他分手後,和認識不到1週的裴男交往,還在臉書上放閃,去年4月留言罵陳女「破麻」,還說要對陳女和陳母不利,雙方約在台北市南港路談判。

隔天裴男見呂男現身,要求別再騷擾陳女,卻遭呂男反嗆「表哥」、「破麻」,裴男一氣之下拿出預藏的刀子,朝呂男胸膛猛刺6刀,其中2刀分別刺穿肺動脈幹前壁、肺左下葉,引發呂男出血性休克死亡。

裴男辯稱凶刀是死者呂男的,案發時呂男一直挑釁,他受不了才奪刀自衛,但歷審都不採信裴男辯詞,高等法院痛批裴男只因不滿對方挑釁和騷擾,就持刀殺害手無寸鐵的呂男,犯後沒悔意,也沒和對方家屬達成和解,判處15年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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