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師撞上大樓修剪枯樹枝求償280萬 判賠59萬
2017/06/20 20: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一處社區修剪樹枝後,未妥善收拾處理,導致騎機車的莊姓牙醫撞上摔斷手,事後向管理公司與代表人求償28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發現案發前其他騎士都能閃避,莊男卻直直撞上去,本身也應負3成過失責任,最後獲判賠59萬餘元。
莊姓牙醫說,陳女受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派任至新竹縣帝寶社區,103年12月1日上午將修剪下大型枯樹樹枝放置在社區外文興路人行道上,未為適當防護措施即離去,樹枝遭強風吹落車道上。
當晚7點半他騎機車行經,閃避不及輾壓樹枝後人車倒地,受有右手肘橈骨頭骨折、右手拇指掌骨基底閉鎖性骨折等傷害,手部需穿鋼釘,致手臂部分無法移動,承受鉅大身體疼痛及精神折磨,現仍需定時復健治療,不時右手會產生疼痛不適或無力,日後要承受不可預測的後遺症,受有相當精神痛苦,因此向管理公司與陳女連帶求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與無法工作的損失,合計約280萬元。
事後新竹地院刑事庭認定陳女犯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緩刑2年確定。
法官認為,莊男為執業牙醫師,工作性質有高度仰賴雙手操作儀器,以達治療病患之需求,然而法官勘驗監視器,發現在莊男騎機車撞擊樹枝前,已有數部機車騎士發現該樹枝而繞道經過,莊男卻直接以等速前進撞到樹枝,因此認定莊男本身也應負3成過失責任,最後判賠59萬5千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