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國婚姻難維持?英籍父帶女兒出國度假 母告略誘
2017/06/12 12:16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丘姓女子嫁給英國籍丈夫後,育有2名女兒,但兩人婚後漸行漸遠,感情出現裂痕,她不滿丈夫私自帶女兒出國,怒控丈夫略誘罪;她丈夫則稱帶女兒出國前,有託人通知妻子,並抱怨妻子平常都不照顧女兒;台北地檢署調查期間,兩人達成和解並協議離婚,考量丘女已撤告,所以將她前夫不起訴。
丘婦指控,去年9月至10月間,英國籍丈夫未經她同意,私自將年僅8歲多的兩個女兒帶出國,使她無法掌握女兒們的行蹤;她為此提告略誘罪。
被告的英國籍父親應訊時否認略誘,指當時他要去泰國開會,才順便帶女兒去度假,他帶女兒出國前,已傳訊息通知丘婦;此外,女兒回台灣後,已與母親見過兩次面。
該名父親抱怨,丘婦平常沒照顧女兒,也沒提供經濟上的支持,每隔2至3個星期,才會傳訊息通知要與女兒見面。
檢方調查期間,雙方協議離婚,並針對官司達成和解,考量丘婦已不願再追究,認定被告的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