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他性侵女同學瞎扯 法官依「情堪可憫」輕判

就讀大學四年級的女大學生小芳,邀請童姓男同學到外婆家吃宵夜,不料,「雨天留客」之舉,童男卻趁小芳熟睡時性侵得逞。(資料照)

就讀大學四年級的女大學生小芳,邀請童姓男同學到外婆家吃宵夜,不料,「雨天留客」之舉,童男卻趁小芳熟睡時性侵得逞。(資料照)

2017/06/11 14:4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大學四年級的女大學生小芳,邀請童姓男同學到外婆家吃宵夜,卻下大雨而暫留童男,不料,「雨天留客」之舉,沒有發展成宛如電影的浪漫故事,卻淪為醜陋的性侵害,童男趁小芳熟睡時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時,他辯稱是兩情相悅,「她舒服的淫叫」,台中地院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徒刑3年4月,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童男已賠償30萬元,因年輕氣盛未能克制情慾,「情堪可憫恕」給予減刑,改判徒刑2年。

判決書指出,小芳(化名)求學時住在外婆家,2015年5月21日晚上,邀請童姓男同學到住處吃宵夜討論功課,卻下起大雨,小芳暫留童男,等雨停再離去,到了翌日凌晨1時許,小芳累得睡著,童男伺機猥褻性侵害。

小芳驚醒時,驚見童男與自己都沒有穿褲子,她把童男推開,童男趕緊拿衛生紙擦拭下體,小芳不知所措,向朋友與同學求助後,翌日決定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童男不否認他有撫摸小芳與性交,但他否認是乘機性交,他辯稱兩情相悅,小芳當時清醒,甚至還「舒服的淫叫」,可能是小芳事後反悔懊惱,才會提出告訴。

不過,台中地院認為,童男案發後傳簡訊向小芳道歉,內容包括「我知道對你做這種事是不對的」、「我知道我昨天的行為是錯的」,小芳也傳訊息責罵他:「你卻趁我睡到不省人事時侵犯我」,小芳還告訴朋友「一度想去死」、「我是驚醒的」,都足以證明小芳是熟睡下被性侵害,依據乘機性交罪判處徒刑3年4月。

童男不服上訴,並賠償小芳30萬元和解,台中高分院認為,童男上訴時雖仍堅持沒性侵害,是兩情相悅的性行為,辯詞不足以採信,刑法第225條第1項的乘機性交罪,是法定本刑3年至10年的重罪,不過,兩人是大學同學,童男吃宵夜下雨暫留小芳住處,「竟因年輕氣盛,未能克制情慾」而犯案,事後已賠償30萬元和解,小芳也不再追究,判處最輕3年徒刑,還是有過重之嫌。

二審認為,童男行為「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之同情,衡情堪可憫恕」,據此撤銷原判,給予童男輕判2年徒刑,不過,童男聲請緩刑,但他卻在這起刑案發生前不久,因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5年內又再犯刑案,不能宣告緩刑,判決確定後必須入獄服刑,可再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