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員警地下室辦公 民代協助找新家
2017/05/29 16:32
〔記者蘇福男/路竹報導〕高市交通大隊湖內分隊長期「借住」路竹分駐所地下室辦公,民眾反映上下樓不便,員警也無固定待勤室可休息,立委邱志偉、議員陳明澤協助爭取路竹地方文化館空間,供分隊遷移進駐。
高市警局交通大隊湖內分隊負責路竹、湖內、茄萣、阿蓮、田寮等5個行政區交通事故等業務,原在湖內警分局1樓辦公,縣市合併後搬遷至路竹區國昌路,與路竹分駐所合併辦公,由於分駐所空間不足,湖內交通分隊只好移到地下室辦公。
前往交通隊洽公的民眾,反映上下樓梯行動不便,地下室空氣沉悶不流通,易潮濕、積水,員警也沒有固定待勤室可休息,為改善現狀,湖內分隊擬遷至路竹地方文化館辦公。
交通大隊表示,文化館腹地足供湖內分隊重新規劃長期使用,去年10月已辦理管理機關變更,但目前尚須針對館內空間重新規劃,以符合進駐條件。
邱志偉表示,湖內交通分隊新辦公處所包括戒護區、械彈室、員警寢室、休息室、公務或洽公停車位均須詳細規劃,他和議員陳明澤將協助爭取經費,讓員警有更優質的工作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