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樓上太吵求償20萬 無法證明噪音源判訴
2017/05/25 17:1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毛姓男子指控樓上劉姓鄰居開設私人神壇宮廟,不分午夜或清晨製造噪音,提訴要求不要再吵並求償20萬元;新北地院法官則認為,毛雖有提出錄音檔,但無法判斷音源,且當時劉並不在家,其餘鄰居證詞也只能證明有類似敲擊聲響,無法判定是劉家傳出,判毛敗訴。
毛家人提訴指控,劉家不定時於日、夜間,不分午夜或清晨,在屋內或以硬物敲擊地板、牆壁,或以拖行桌椅方式製造巨大噪音,長達4 年之久,害他們因此患有失眠症、鬱症、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需長期服用安眠藥物等症狀。
劉家反駁製造噪音,並指毛家所提的噪音錄音時間,有時他根本不在家;法官也認為,毛家無法證明噪音音源來自於劉家,因而判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