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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自導自演設局騙女友錢財 被兩警破壞阻詐

尤姓男子「假綁架真詐財」,打算向簡姓女友詐財,台中地院依詐欺未遂判5月徒刑。(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尤姓男子「假綁架真詐財」,打算向簡姓女友詐財,台中地院依詐欺未遂判5月徒刑。(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2017/05/24 14:17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尤姓男子精心設計「假綁架真詐財」,打算向簡姓女友詐財,不料簡女姊夫是警察,建議先報警,報警後警方正確研判是詐欺行為,簡女才打消要匯出30萬元,台中地院依詐欺未遂判尤男5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尤男與簡女104年5月在網路「愛情公寓」網站認識,雙方交往已進入家長見面階段,可說進入「熱戀」,105年元月尤男突然失聯4天,4天後突以未顯示號碼手機來電,電話中緊張的向簡女誆稱,遭不明人士請到山上泡茶,簡女詢問是否遭綁架,是否要報警,尤男說報警他會沒命,且當天下午4時前一定要匯款進來。

然後尤男提供林姓前妻的手機門號,及郵局帳戶,要簡女協助向其前妻林女借款30萬,匯進來救他一命。

不過尤男提供的林女手機門號是「錯的」,原來尤男想利用簡女因聯繫不到林女借款,而可能自行匯款救他,達到詐財目的。

尤男原以為計畫天衣無縫,簡女確實以為尤男被綁架,連續多次撥打林女電話都沒人接,1小時後有人回電也說「打錯了」,正著急怎麼辦,簡女從事警務工作的姊夫建議她要先報警。

簡女就到三分局勤工所報案,員警陪同簡女到林女及尤男住處查訪都沒有結果,但員警研判可能是詐欺案,要簡女先不要匯款。翌日尤男竟自行出現,責怪簡女沒有救他。

法官調查,尤男設下騙術,刻意使用未顯示號碼手機,然後簡女多次打電話給尤男手機及其住處,刻意不接電話,又刻意給錯前妻林女的電話,製造緊張,讓簡女自行匯款,簡女確時一度想匯款救人,是員警研判正確,勸阻匯款才讓詭計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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