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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開單上網討拍不成 他爸跳出來告網友

古男爸爸跳出來告網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古男爸爸跳出來告網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2017/05/23 13:19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古姓男子今年1月5日,不滿警方開單時沒先警示、規勸,在臉書「中一的私密人生評議會不公開分部」社團PO文討拍,29歲黃姓社團管理員標註古男並留言稱「不幫他爸媽教育一下,當過老師的我心裡過不去啊」,結果古男的爸爸跳出來控告黃男涉嫌妨害名譽,桃園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黃男文字只是表達自己的見解或立場,並非偏激不堪或惡意謾罵、嘲弄,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古男在臉書社團PO文「昨天機車停人行道被巡邏員警開白單,違規事實在先我認了,但值勤開單時連廣播、巡邏燈、規勸都沒有做,當時我人在人行道對面的餐館門口,看到白單才知道那是警察在開單,這不讓他們派出所上媒體不行,有夠垃圾」;同日下午黃男看到PO文後,標註古男並留言「不幫他爸媽教育一下,當過老師的我心裡過不去啊」,由於黃男提到古男爸媽,引發古男爸爸不滿提告。

黃男偵訊時辯稱,看到古男在社團內發表被開罰單不爽、想「搞」警察的貼文,甚至打算找媒體、議員處理,他身為社團管理者認為不妥當,所以才回復該貼文糾正;檢方審視全文認為,黃男的留言縱使會讓被批評者感到不快,但所使用的文字並無偏激、惡意謾罵、嘲弄之語,尚不構成《刑法》公然侮辱或誹謗的要件,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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