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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到卡慘死!小三抓猴慘死 曳引車司機判賠

曳引車司機范嘉瑋。(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曳引車司機范嘉瑋。(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2017/05/22 15:4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曳引車司機范嘉瑋酒後與黃姓女子在車內休息,小三周姓女子得知後,氣得跑到車旁拍打車門要范男出來講清楚,范男不敢開車門,把車緩緩開走,周女以背抵住車頭,阻止范男離去,慘遭輾死,高等法院判決范男需賠償周女父母共428萬餘元。

判決指出,已婚范男103年6月24日下午開曳引車,到台64線快速道路八里交流道接黃女用餐喝酒後,在車內休息,小三周女得知後,騎車趕到現場,用力拍打車門,還爬上駕駛座後方工作平台查看,還試著拿鑰匙開車和打電話給范男。

范男不理周女,把車緩緩往右切行駛,周女氣得跑到車前保險桿處,以背緊靠車頭阻止范男離去,范男仍持續開車,周女閃避不及,跌入車子底盤慘遭輾斃,周女父母提告求償,范男聲稱黃女是他堂嫂,要求酌減償金。

高等法院認定范男有過失,應賠償喪葬費28萬1320元和周女父母各300萬元精神慰撫金,扣除周女父母已領的200萬元保險金,范男還應賠償428萬1320元,還可上訴;刑事部分,范男已依酒後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10月徒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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