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LINE傳鹹濕訊息「妹妹汁」 小三挨告要賠

呂女與人夫發生不倫戀遭元配提告。圖為台北地院。(記者溫于德攝)

呂女與人夫發生不倫戀遭元配提告。圖為台北地院。(記者溫于德攝)

2017/05/18 18:0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呂女與人夫發生不倫戀遭元配提告;法院認為,即便被告一再辯稱LINE提到「早上妹妹很濕」純粹玩笑,人夫也主張「妹妹汁」僅是調侃之意;但男方早在案發前就向妻子承認外遇,並自揭在情人節與小三共度春宵,還曾搭機遠赴長灘島度假,因此仍依相姦罪判刑3月定讞。民事今判她應賠20萬,可上訴。

在藥品行銷公司工作的兩人,呂女屬醫藥處、人夫則在行銷部門工作。人妻指控,丈夫向來有應酬不開車、且會提前告知有飯局的習慣,但103年2月14日這天,丈夫一反常態地稱要為公事遠赴宜蘭參加活動,並自駕前往。但早起疑心的人妻隔天質問返家丈夫,「為何在敏感的日子外宿?」男子除承認出軌外,也要求離婚。

人妻同時透過方法取得丈夫與呂女間的鹹濕對話,內容除提到性行為外,更寫到兩人在女方月事來潮之際「闖紅燈」,後還互傳訊息提到,「剛剛發現襯衫紅紅的,不知是檳榔汁還妹妹汁?」、「可是我昨天開始就不用棉條了」,並有互相傳送裸照的習慣。

被告在法院開庭時辯稱,所有對話均是調侃意思,並未發生不倫戀;人夫當時也為她說話,指「妹妹汁」是玩笑之意,意旨襯衫沾到紅色東西,「可能是檳榔汁、可能是妹妹汁」,否認有出軌情形,且兩人對話本來就百無禁忌。

但高院法官採信人夫在事發前向元配坦承外遇、並要求離婚,因此即便案子進入法院後,人夫改口為小三辯解,仍未被採信;且小三自始至終未能與元配達成和解、還使夫妻離婚,因此無法給予緩刑機會,維持一審原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

民事方面,法官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與經濟狀況後,今判被告須賠20萬予原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