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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以為酒駕拒測就沒事 檢方准警強制抽血送辦

黃男(左)拒測,警方請示檢察官批示強制抽血獲准,經換算呼氣酒精濃度超標。(記者許國楨翻攝)

黃男(左)拒測,警方請示檢察官批示強制抽血獲准,經換算呼氣酒精濃度超標。(記者許國楨翻攝)

2017/05/12 15:13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酒駕不要以為拒測就沒事﹗黃姓男子酒後開車遇警攔查,他坦承喝酒但拒絕酒測,還表示拒測就是罰錢而已嘛!但警方認為其身上酒氣甚濃,且實施生理平衡檢測未通過,立即請示檢察官批示強制抽血獲准,經換算呼氣酒精濃度值約為0.495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訊後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台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警員林俊凱、陳仕鑫,週一凌晨巡經黎明路、青海南街口,發現駕駛自小客的33歲黃姓男子,邊開車邊使用手機攔查時,當場就聞到黃男身上傳來陣陣濃厚的酒味,立即請他配合實施酒測。

黃男雖坦承喝酒,但自恃未肇事可以拒絕酒測,且表示拒測就是罰錢而已嘛!但警方認為其身上酒氣甚為濃烈,且出現步行搖晃等無法安全駕駛的酒後「犯罪痕跡」,依法將黃男帶回警所後,實施畫同心圓、走直線及單腳站立等生理平衡檢測。

結果黃男因受酒精影響未通過,警方隨即請示檢察官批示強制抽血獲准並開立鑑定許可書,經換算呼氣酒精濃度值約為0.495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訊後全案仍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強調,駕駛人如拒絕配合酒測,除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立拒測紅單裁罰9萬元、吊銷駕照3年外,仍可依駕駛人是否有車行不穩、蛇行、語無倫次、口齒不清或其他異常行為、狀況等客觀情事,判斷足認有不能安全駕駛情形實施被強制抽血檢測,提醒民眾不要有拒測罰錢就可規避刑責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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