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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多次下跪道歉 還想賠200萬換交保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12日宣判,被告王景玉判無期徒刑。(記者簡榮豐攝)

小燈泡命案士林地院12日宣判,被告王景玉判無期徒刑。(記者簡榮豐攝)

2017/05/12 10:2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王景玉狠殺女童「小燈泡」,他羈押期間會客時,曾向父母表示應賠200萬元換取交保,開庭時也遵照父母指示,多次當庭向小燈泡母親王婉諭下跪道歉,似乎想展現教化可能,但都未獲王婉諭正眼看待。

士林地院曾當庭勘驗台北看守所會客時的錄音檔,釐清王男是否有就審能力,錄音檔中王男告訴父母,要賠200萬給小燈泡家屬,想要交保,王父則立刻回斥:「笨蛋!你是重刑犯,怎麼可以交保?」

王父並說,王男與人家無怨無仇,卻殺了3歲小孩,必須向社會道歉,若要無期徒刑,須可教化或精神疾病,但精神疾病很難開出證明,「所以每次開庭都要向小燈泡父母鞠躬表示歉意」。

王母也再三叮嚀,要王男忍耐不嗆聲,開庭時要戴口罩、低著頭,被罵也不要回嘴,每天念阿彌陀佛。

王男之後開庭遵照父母指示,多次向王婉諭下跪道歉,還曾向法官建議,希望能判輕一點,關個5、6年讓他早點出來,因為他家是低收入戶,想出來工作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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