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日賞雪客死他鄉 旅行社判賠87萬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67歲林姓男子參加雄獅日本5日遊旅行團,第1天就因糖尿病發作身體不適,彭姓領隊期間只給他止痛藥,直到第5天林男昏迷不醒,才將他送往當地醫院急救,但仍不治身亡。士林地方法院認定延誤送醫,彭男及雄獅有過失,判賠87萬元,可上訴。
林男家屬提告指出,林男2015年5月間參加雄獅旅行社「立山雪牆奇景企畫」,簽立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旅費為4萬4500元,契約中約定領隊有義務注意團員身體狀況及生命安全。
林男赴日第1天就身體不適,只能食用流質食物,第2天即向彭男表示牙痛、頭痛,第3天晚上已無法用餐,第4日甚至跟不上旅行團的腳步,需他人攙扶行走,第5日上午昏迷不醒,被同房團員發現,彭男才將他送醫,最後仍不治身亡。
林男妻子及4名子女向雄獅求償醫療費、喪葬費、勞保年金及精神慰撫金等,總計659萬8274元。
雄獅及彭男則指出,雄獅就團員身體不適的狀況,只能依領隊經驗協助,無法提供醫療、看護等服務,彭男的帶團滿意度平均達92分,雄獅也已善盡義務;而林男牙痛是因剛拔完牙引起,前幾天並未主動要求就醫,雄獅無從干預,且林男4日晚間仍清醒,5日上午突然昏迷,領隊根本措手不及。
但法官認為,林男健康狀況越來越差,彭男卻只建議服用止痛藥,且根據日本醫院死亡診斷書記載,林男是因糖尿病引發多重器官衰竭,牙痛就是初期感染症狀,若能及早就醫,確實可能救活,彭男顯有過失,但林男明知剛拔牙難咀嚼、易感染,仍隻身赴日,應自負70%責任,彭男則負30%過失責任。
判決指出,家屬求償醫療、喪葬費用有理,勞保年金等無法由林男以外之人求償,另將精神慰撫金酌減為75萬元,總計判賠86萬986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