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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稿規避法律責任? 台南警:陳星經高人指點

陳星昨晚發出聲明,強調曾與林奕含交往兩個月,但林家父母知悉後,要求分手。(合成照)

陳星昨晚發出聲明,強調曾與林奕含交往兩個月,但林家父母知悉後,要求分手。(合成照)

2017/05/10 10:1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捲入林奕含自殺案的補教名師陳星(本名陳國星)昨發出聲明稿,但台南警方指出,陳星諮詢律師後發出聲明,意圖讓這起案件定調為「情侶交往時的合意」,想以他有道德瑕疵來規避法律責任,說詞明顯經過高人指點!

陳星昨晚發出聲明,強調曾與林奕含交往兩個月,當時林已畢業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之後交往約2個多月後,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太太知道後選擇原諒,這關係也就劃下休止符。

《蘋果日報》報導,台南警方指出,陳星說詞明顯經過高人指點,完全是脫罪之詞,意圖想將整體導向婚外情,藉此表達「他道德有錯,但是其實是雙方都有罪」。台南警方強調,證據會說話,等林奕含父母與陳星到案說明,警方會努力揭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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