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錫山案沒收不明財產 2.3億元創天價
2017/05/05 19:3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貪污案,台北地院今依8次收受回扣罪、1次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併判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沒收扣案的3950萬元回扣不法所得,並追徵沒收不明財產2億3618萬餘元,超越前桃園縣長葉世文,創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的天價沒收金額。
財產來源不明罪於2009年起公布實施,沒收最高金額的原紀錄保持人,是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高院更審時,在財產來源不明罪方面,重判葉世文3年徒刑,並沒收不明財產3317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