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燈直行被闖紅燈機車撞上 無肇責卻判賠169萬
2017/05/02 10:0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中一名駕駛開車被闖紅燈騎士撞上,沒有肇事責任卻得賠償169萬元。有媒體報導指出,台中游小姐2年前在綠燈直行狀況下開車,卻被一位騎機車闖紅燈的阿伯撞上,阿伯送醫後7個月身亡,無肇事責任的游小姐卻被對方提告,近來法院一審判決,游小姐因過失傷害得拘役50天,還得賠償家屬要求的169萬。
據《TVBS》報導,這起車禍的鑑定結果顯示,游小姐並沒有肇事責任,車禍原因是機車騎士違反號誌規定,但騎士車禍後7個月死亡,騎士家屬當時也領走強制險210萬元,又要求游小姐民事賠償,近來她被台中地院判過失傷害,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連帶家屬提的損害賠償,總共要賠169萬元。
游小姐表示,自己沒有肇事責任,對方闖紅燈為何可以這樣提告,難不成全台灣的人都不用遵守交通規則,那要交通號誌作什麼?自己在車禍後也有探望對方,怎會被對方緊咬不放?
報導也提到,闖紅燈的騎士家屬張小姐表示,轎車駕駛一直強調自己沒肇事責任,也沒道歉,才會循求法律途徑求公道。她還說,只是要對方一個道歉,一毛錢都沒拿也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