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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違規左轉撞死台大學生 運將判賠212萬

小黃運將違規左轉,撞死機車騎士台大學生,高院判運將賠償212萬元。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小黃運將違規左轉,撞死機車騎士台大學生,高院判運將賠償212萬元。可上訴。(記者楊國文攝)

2017/04/30 12:3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徐姓小黃運將兩年多前在行駛北市民權東路時,竟突然違規左轉松江路,適時對向的台灣大學蔣姓高材生騎車而來,因來不及煞停,大、小車猛烈撞在一起,蔣男傷重不治,蔣家傷心控訴孝順的獨子因徐男違規駕駛而喪命,訴請民事賠償,高等法院判徐姓運將應賠償蔣家212萬元;可上訴。

蔣家對徐男、計程車運輸合作社共連帶求償336萬元,徐男指稱案發時有4部機車均安全通過路口,可見他左轉的速度緩慢,僅有蔣男超速行駛才發生意外,依行車紀錄器研判,蔣男的時速應在90公里以上,至少應負擔4成的過失責任,他的過失責任至多不超過6成。

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指稱, 並非徐男的僱用人,徐男只是該社的社員,因此該社並無連帶賠償責任。

高等法院依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鑑定結果,發現蔣男當時時速接近90公里,大幅超過該路段限速的50公里時速,鑑定認為徐男應負7成、蔣男則有3成過失責任,此外,高院認定原本蔣家得請求446萬元賠償,經扣除蔣男的3成過失責任,及蔣家已領取的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金100萬元,判徐男應賠償蔣家212萬元,計程車運輸合作社沒有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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