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手機爽送解碼 被害人在旁立刻報警
2017/04/27 10:3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劉女遺失蘋果手機後報失,但赴手機行挑選時,瞥見一旁女子要求櫃台人員協助解碼的手機,疑似是自己所有,立刻報警處理,並經比對IMEI碼後,確認是被害人手機,當場揪出被告,並經她指認,才知撿到手機不還的是印尼籍同事陳女。台北地院今依侵占遺失物罪,對2人處罰金1萬台幣,若易服勞役,以1天1000元計算,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劉女去年10月21日中午至北市信義威秀,但不慎遺失手機;當時拾獲的是在影城二樓美食街工作的印尼籍陳女,當日下午她也麻煩同事送往警局招領。但當月26日,陳女先是向同事表示手機換掉,詢問手機是否已送往招領,得知尚未情形下,決定占為己有,並託請同事帶往影城附近的手機店解碼。
同事臨櫃辦理時,恰逢遺失手機的劉女正在挑選新機,遭瞥見並經報警比對IMEI碼後,確認2名女子犯行,隨即送辦,法院今予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