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顧客狂試吃 老闆飆罵吃官司
2017/04/24 12:4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7歲張姓男子在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市場擺攤賣涼糕,攤前提供顧客試吃後再決定要不要買,去年11月3日中午12點多,余姓女子一連試吃了20塊涼糕,張男看到余女一塊接一塊又沒打算要買,忍不住發飆辱罵:「小姐,你是來吃午餐的喔,不要臉!」聽到「不要臉」三個字,加上市場都是買菜人潮,余女火冒三丈向警方報案控告張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男。
張男坦承不滿余女試吃涼糕接連吃掉20塊,忍不住出言不遜、怒嗆「不要臉」,加上現場算是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市場,檢方認為張男此舉已涉及公然侮辱罪嫌,依照《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人者可處拘役或200元以下罰金,為了女顧客吃太多涼糕引禍端,張男不但沒賺到半毛錢還得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