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不滿顧客狂試吃 老闆飆罵吃官司

張男在南門市場擺攤賣涼糕,不滿顧客試吃20塊,怒嗆「不要臉」吃官司。(記者鄭淑婷翻攝)

張男在南門市場擺攤賣涼糕,不滿顧客試吃20塊,怒嗆「不要臉」吃官司。(記者鄭淑婷翻攝)

2017/04/24 12:43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57歲張姓男子在桃園市桃園區南門市場擺攤賣涼糕,攤前提供顧客試吃後再決定要不要買,去年11月3日中午12點多,余姓女子一連試吃了20塊涼糕,張男看到余女一塊接一塊又沒打算要買,忍不住發飆辱罵:「小姐,你是來吃午餐的喔,不要臉!」聽到「不要臉」三個字,加上市場都是買菜人潮,余女火冒三丈向警方報案控告張男,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張男。

張男坦承不滿余女試吃涼糕接連吃掉20塊,忍不住出言不遜、怒嗆「不要臉」,加上現場算是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的市場,檢方認為張男此舉已涉及公然侮辱罪嫌,依照《刑法》規定,公然侮辱人者可處拘役或200元以下罰金,為了女顧客吃太多涼糕引禍端,張男不但沒賺到半毛錢還得吃上官司。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