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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刀腳」夾女伴下半身獲不起訴 檢:試探性求愛

台北地檢署認為,蕭姓男子是試探性求愛,未以暴力或言詞脅迫女網友,將蕭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認為,蕭姓男子是試探性求愛,未以暴力或言詞脅迫女網友,將蕭男不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2017/04/24 12:33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蕭姓男子上PTT O2版(聯誼版)結識女網友小如(化名),兩人相約看小包廂電影,期間蕭男假借空調太冷,涉嫌以手環抱小如上半身,再使出「剪刀腳」夾住她的雙腳,趁她動彈不得時,「指攻」她下體,吃上強制猥褻官司;台北地檢署認為,蕭男是試探性求愛,未以暴力或言詞脅迫,將蕭男不起訴。

104年10月,蕭男首次約小如出遊,兩人白天先去陽明山踏青,下午再到「U2電影館」的包廂看電影,當時蕭男假借空調太冷,將手搭在小如身上,小如一開始回說:「不習慣與網友這樣」;但她禁不住蕭男要求,便同意讓蕭男抱,但叮囑不能亂動。

之後蕭男「步步進逼」,以手環抱她的上半身,見小如沒拒絕,又使出「剪刀腳」夾住她的下半身,手指還不安分地在小如的大腿內側遊走、搓弄,就這樣過了約5分鐘,小如突叫喊:「痛!」蕭男卻回說:「我沒用力耶,怎麼會痛?」

後來蕭男為緩解僵局,傳訊息給小如「剛剛我很冷妳說可以抱著妳,以為妳對我也有好感,真的想跟妳在一起而已…」;後來兩人就這樣維持朋友關係,直到去年3月,兩人因細故翻臉,小如才報警提告,指控蕭男強制猥褻。

蕭男應訊時否認犯行,辯稱當時空調很冷,他才問小如是否可以抱她,兩人還有說有笑,他以為小如沒有拒絕肢體接觸的意思,才伸手撫摸小如下體附近,當時小如沒反抗,直到3至5分鐘後,小如喊痛,他就停手了。

檢方比對雙方說詞後認為,當天蕭男與小如終日相處後,見兩人間氣氛尚稱融洽,亦有肢體接觸,於是才試探性求愛,小如喊痛後,蕭男即終止行為,未再繼續,期間他也未對小如暴力相向或以言詞脅迫;此外,小如事發後未驗傷、報警,反而拖了5個月才提告,且未提出任何證據,因此認定蕭男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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