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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醉意性侵女下屬 惡經理判6年徒刑

許男趁醉意性侵女下屬,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6年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許男趁醉意性侵女下屬,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6年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2017/04/22 11:3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許姓男子在桃園市某公司擔任經理,104年1月間,他與公司同事聚餐,酒醉後要公司29歲女下屬,負責駕車載他與另2人,到摩鐵續攤唱歌,豈料,許男藉醉意性侵女下屬,女下屬事後傳訊友人:「我被強暴了。」覺得自己很髒,選擇離開做了2年的工作,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許男有期徒刑6年。

受害女子指控,那天許男喝了很多酒,得知她家住在桃園區,便要她幫忙開車,順道載他與另名主管、友人到摩鐵續攤,抵達後她原本想回家,許男堅持要她留下,礙於經理權力很大,且她的直屬主管也在,她只好留下陪同,沒想到許男趁另2人帶小姐離開後,強迫她口交、性侵,她拚命反抗但許男力氣太大,事後許男要她:「不要亂講話。」

受害女子哭訴:「覺得自己很髒!」事後傳訊給好友,隔天就請假未上班,之後便向主管提出辭呈,這些日子她想到「那件事」就害怕、睡不好,求助身心科醫師。

許男在法庭上否認性侵,辯稱兩人是合意性交;不過,受害女子指證歷歷,且明顯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醫院驗傷下體有外力造成的傷害,友人出庭證稱女子事後情緒轉變,法官審結依強制性交罪判處許男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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