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調查官往生 二子爭產鬧上法院
2017/04/21 15:5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吳姓老調查官夫婦相繼過世,2個兒子卻為了爭產鬧上法院,哥哥控告弟弟侵吞遺產,但不起訴;哥哥再接再厲指控弟弟拿他的印章去當「假見證人」辦離婚,弟弟終被起訴,台北地院今依偽造文書罪將弟弟判刑3月,考量他認罪,予緩刑2年,條件是支付公庫3萬元。可上訴。
哥哥指控,父親過世後,他常在中國作生意,曾經將印章、證件交給弟弟保管,請弟弟幫忙處理一些收取貨款、信件等事,之後母親也去世,弟弟用他的印鑑侵吞遺產,哥哥一狀告上法院,指控胞弟偽造文書。
檢察官偵查時,哥哥說雖將印章交給弟弟去辦事,但並未授權弟弟用以處理母親身後的財產;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難以認定弟弟侵占,利歸被告,將弟弟處分不起訴。
哥哥仍不死心,檢舉弟弟為了與弟媳離婚,4年前未經過他的同意,即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欄蓋他的印章,2013年1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哥哥舉證指出,2012年12月他赴中國經商,2013年2月農曆過年時才回台,弟弟離婚時他根本不在台灣,遭弟弟冒名在見證人欄蓋章。北院審理時,弟弟認罪,坦承一時失慮冒蓋,法官酌情給予緩刑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