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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施用毒品除罪化 陳明堂:現況不適合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認為,目前台灣現況並不適合將毒品除罪化。(記者黃欣柏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認為,目前台灣現況並不適合將毒品除罪化。(記者黃欣柏攝)

2017/04/20 10:55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司改國是會議今聚焦毒品議題,針對外界關注毒品是否除罪化,法務部提出報告指出,除罪化可能造成無法監控施用人口、毒品查緝困難等9項問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稍早受訪時也指出,目前以台灣社會風氣及現況,確實不適合除罪化,分組委員對此似乎也沒有共識。

法務部報告指出,目前台灣有86.36%民眾認為應以刑罰制裁毒品施用行為,也有75%民眾不同意對製造、運輸、販賣毒品者採嚴刑峻罰,而對毒品施用改以治療除罪。

此外,法務部也認為除罪化恐造成多項問題,包括「無法監控施用人口」、「增加毒品查緝困難」、「施用者治療意願下降」、「戒毒執行效率降低」、「造成家庭經濟負擔與人際衝突」、「造成毒品施用升級及氾濫」、「國家生產力下降」、「健保給付問題」及「其他犯罪問題」等。

至於毒品問題該如何改革,法務部提出5個參考方向,首先是「引入擴大沒收制度」,參照新修正之洗錢防制法第18條第2項之規定來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藉此杜絕犯罪之誘因。

第2個方向則是將目前毒品持有標準的「純質淨重」改為「淨重」,並調降現行20公克的持有標準,可降低實務查緝檢驗的成本,提升查緝意願,此部分將邀集相關機關一起研議。

第3項是針對多次持有或施用成癮者,應賦予更強之強制措施或刑罰,目前法務部初步修法方向,是採「漸進式處遇」方式進行。例如首次施用第3、4級毒品者,多是出於好奇、娛樂、同儕壓力或誤用,建議維持現行的講習、裁罰制度;至於再犯者,則應輔以拘留之處罰;對於三犯以上者,應在法院裁准後給予較長期的機構外戒癮治療,並對未遵行或未完成者輔以刑罰。

第4項是針對校園毒品問題,除建請司法院派員參加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外,也應該派員參加教育部主責之「拒毒預防組」討論,透過實務經驗、跨院際協調來形成有效的校園反毒政策。

最後一項,則是將就學、就業、就醫及就養等問題,從現行由檢察署、矯正署迂迴處理,改為由衛福部、教育部為政策主導機關,再由法務部及各檢察機關輔以刑事政策、強力緝毒,才能有助於降低毒品需求及抑制毒品供給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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