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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清大博士生 嫌開庭大遲到險被羈押

開車撞死清大博士生的胡家瑞,今到台北地院,遲到45分鐘。(記者張文川攝)

開車撞死清大博士生的胡家瑞,今到台北地院,遲到45分鐘。(記者張文川攝)

2017/04/18 13:2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新店區25歲男子胡家瑞,去年6月深夜駕車違規迴轉,撞死32歲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台北地院今上午開庭,胡家瑞卻聲稱記錯日期,法院、律師一再催促他才到庭,整整遲到45分鐘,法官差點就要羈押他;死者父親說胡男曾傳簡訊給他說想去死,他希望胡男不要再打電話或傳簡訊給他了,「你連死的勇氣都有了,何不鼓起勇氣面對司法、面對自己的良心」。

起訴指出,胡男去年6月22日深夜11時多,開車途經新店中興路3段、民權路交叉口,闖紅燈高速違規迴轉撞到走在斑馬線上的林男,林男被卡在車底,胡男仍強行拖行近50公尺,林男終因創傷性休克不治;胡男肇事後,還帶走林男隨身攜帶、存有博士畢業論文的筆記型電腦,燒毀滅證,林男鑽研多年的重大研究成果,全都付之一炬。

死者林仲桓的父親今專程從彰化來到台北開庭,胡家瑞卻遲遲未到,胡到庭後才說記錯日期,以為是本月28日開庭,法官怒斥他:「全法庭十幾個人都在等你一個人,你是被依殺人重罪起訴的被告,律師上星期也傳簡訊提醒你今天開庭,你也有回傳,你是不是要逃避審判?」胡男在庭中答話超小聲,惜字如金,經常一個問題想半天仍不回答,法官多次提醒他大聲一點。

胡的律師主張,胡男案發當天有服用安眠藥、鎮定劑、抗焦慮藥,以致開車時神智不清,但檢察官一再追問胡男是車禍前還是車禍後用藥,胡男說他不記得,檢方指出胡男的藥物都有嗜睡的副作用,醫囑要睡前才吃,案發時是深夜11點,胡男根本還沒到家,不可能先吃藥再出門開車,且胡男當初在警方偵訊時也沒說有先服藥,檢方認為胡男是臨訟狡辯,推諉責任。

胡男只承認過失致死,否認殺人、肇事逃逸,主張他當時是綠燈,且不知道有撞到人;法官提醒,胡男除了涉犯起訴指控的殺人、肇逃罪,若服用安眠藥後還開車,也可能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的服用其他藥物致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刑期3至10年。

死者林仲桓的父親認為,胡男從一開始就否認到現在,不承認錯誤,每次說法都不一樣,一直在說謊,還辯說不知道撞到人,但胡男事後故意把車開到北新國小停車塔的最頂樓藏匿,走出電梯時還刻意用紙遮臉,警方要他指認時,他還不承認影中人是自己。

林父說,胡男不止一次打電話、傳簡訊給他,他希望胡男不要再打給他了,因為每接到一次,他就會再難過一次,請胡男以後有話直接找律師,「他曾傳簡訊給我說想去死,我想說,你連死的勇氣都有了,何不鼓起這股勇氣來面對司法、面對自己的良心」;林父最後哽咽地說,「我兒子被送到醫院時還有心跳脈膊,如果剛發生時你能夠即時拯救,我兒子也許就不會死了」。

本案法官唐玥曾承審信義夜店殺警案,最近也承審馬英九洩密案。法官說,胡男除了此件殺人案,另有一件槍砲案,身為兩條重罪被告,還宣稱槍枝是在景美溪畔撿到的,供述可疑,且以往有自傷自殘紀錄,有湮滅證據、逃避審判、逃亡之虞,目前在家無業,家人對胡男的約束力也不足,已符合羈押條件,但是最後法官認為胡男今雖遲到,但畢竟是到庭了,姑且不認定胡男是在逃避開庭,所以暫不羈押,要求胡男往後務必準時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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