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欠債近億反控逼簽本票 法官判債主無罪

科技公司何姓總經理被控在銀行大廳逼人簽本票還債,新竹地院法官判無罪。圖為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科技公司何姓總經理被控在銀行大廳逼人簽本票還債,新竹地院法官判無罪。圖為新竹地院。(記者蔡彰盛攝)

2017/04/13 08:2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某科技公司何姓總經理,不滿另家科技公司詹姓負責人欠他高達9857萬元貨款,在銀行大廳要他簽本票還債,事後反被控妨害自由與強制罪嫌,新竹地院法官審理發現,銀行大廳是人來人往的公開場所,詹男隨時要走都可以,怎可能在大庭廣眾之下被妨害自由?最後法官判何男無罪。

檢方起訴指控,科技公司董事兼總經理何男,不滿另家科技公司負責人詹男積欠9857萬元貨款,104年7月6日上午10時許,在新竹縣竹北市某銀行內,與一群不知名成年男子,見詹男與父親、員工要進入銀行內,竟徒手推倒詹男,並喝命當下必須簽立金額9857萬元本票,否則均不得離去,並依妨害自由、強制罪嫌起訴。

全案於新竹地院審理時,詹父說被控制行動半小時後想要上廁所,有個人帶他去,何男點點頭,用眼神授意那個大漢監控他去上廁所,他覺得被監控,因為那個大漢「眼睛大大的,形狀兇兇的,他一直看一直看,我就嚇死了,我去上廁所的時候都不敢跟他交談!」

法官認為這些證詞,均屬主觀感受及猜測,並未說何男或其同夥人於過程中有何具體不當舉措,況何男說當時因為怕詹父不知道廁所位置,所以請同事帶往廁所,也有可能。

至於詹男等人證稱,在銀行大廳協商債務時,何男等人不准他們離開,他們很害怕,所以才沒有向旁人求救。

然而該銀行營業大廳是人來人往的公開場所,詹男可隨時離開,客觀上並無任何困難,且員工還說「我的感覺就是要簽完本票才能離開,我感覺就是遭受暴力脅迫,我當時很緊張,不知道怎麼反應衝出去求救。」詹父說,何男那時候霸氣十足,這樣就是恐嚇,他是要修理人,強行要我兒子填寫本票,否則「恐怕嗚呼哀哉、不能離開」。

法官認為,這與常情不符,倘何男確實有以剝奪行動自由方式迫使詹男清償債務,豈有可能選擇在人來人往的開放營業場所進行犯罪行為,反陷自己處於隨時可遭阻止、曝露犯行之境地?顯不合情理,諭知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