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鴛鴦開車撞死人 女子企圖頂罪被抓包
2017/04/10 21:58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林姓男子與曾姓女友這對毒鴛鴦,雙雙因毒品案件遭通緝,且摸黑開車撞死路人後落跑,由於林男先前被判刑15年半,曾女竟向警方聲稱是她開的車,但仍遭檢方識破,新竹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將這對毒鴛鴦判刑。
判決書指出,新竹縣林男(48歲)與曾姓女友(32歲)均因毒品案遭通緝,去年6月14日清晨1點多,林男開車載曾女行經湖口鄉時,因車燈壞了,在夜色摸黑行駛,結果45歲的葉姓男子走過成功路時,遭林男開車撞擊,當場傷重死亡。
林男見撞人闖禍,沒有留在現場報警處理,反而開車逃離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林男涉案,因此到林男租屋處逮人,並在林的住家搜出毒品。
由於林男因販毒被判刑15年半,又以胃病為由聲請保外就醫,卻棄保潛逃,而被法院通緝;而曾女因毒品案也被通緝,曾女擔憂林男遭法辦,竟對上門的員警聲稱自己是肇事者,企圖頂替擔罪。
由於曾女遭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訊時,因無法清楚交待車禍的案情,才坦承自己是頂替老公。林男見紙包不住火,也坦承犯行。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明知車前燈壞掉,仍於深夜開車,又未能注意車前狀況,撞擊葉姓被害人致死,肇事逃逸,無視於他人生命及身體法益,應予以懲罰。
合議庭認為,曾女頂替肇事者,妨害警方偵查正確性,實屬可議。審酌二人犯後均坦承,因此將林男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另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罪判處1年4月徒刑。而曾女頂替罪部分判刑3月,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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