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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揚曾遭檢方聲押 北院判無罪狠打臉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案」宣判結果。(記者簡榮豐攝)

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廖建瑜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案」宣判結果。(記者簡榮豐攝)

2017/04/10 17:26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2014年「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323占領行政院」,學運領袖魏揚被逮後,因他在臉書上打卡號召群眾,北檢檢察官認定他煽惑犯罪,複訊後大動作聲押,但當場遭台北地方法院打臉,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院今宣判,更還給魏揚清白,判無罪。

清華大學研究生魏揚2014年3月23日隨群眾攻入行政院後,隨即拍下現場照片,上臉書打卡,留言:「請願意的朋友來行政院聲援,多來一人,就必須逼警方多派三個人清場...讓馬政府看見人民的決心!」

檢方認定魏揚是攻占行政院行動的主嫌,涉犯「煽惑他人犯罪」、「毀損罪」及「侵入住宅」等罪,當時因有共犯未到案,依有串證之虞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則認為,魏揚臉書貼文與攻占行政院時間不一,且到場者一致供稱不是受他號召,儘管他是現場控制秩序的主要發言人,仍無法以此認定他就是主導者;此外,並無其他證據指他親身參與侵入、毀損行政院,或教導群眾對付員警,可能串證應屬檢方臆測之詞,裁定無保請回。

去年5月20日新政府上台,行政院撤回「侵入住宅」、「毀損」告訴,其餘非告訴乃論之罪,台北地院今宣判,魏揚涉嫌「煽惑他人犯罪」部分獲判無罪。

身兼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前年就曾重砲抨擊法務部,直指北檢是「政治聲押」,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試圖凍結檢察界人士調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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