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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改會議》廢測謊? 司法院:保留較好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今日召開增開會議,討論的議題之一是測謊結果能否當成論罪依據。‬(記者黃耀徵攝)

司改國是會議第1分組‬今日召開增開會議,討論的議題之一是測謊結果能否當成論罪依據。‬(記者黃耀徵攝)

2017/04/08 10:37

〔記者項程鎮、陳慰慈/台北報導〕全國司改國是會議第1組上午增開會議,部分委員主張原則上應該禁止法院把測謊結果當成論罪依據,不過司法院和檢方代表反對,認為法院本來就不會把測謊結果當成論罪的唯一依據,應該保留測謊等科學技術,留供法院和檢察署參考使用。

司法院指出,法律沒規定測謊結果能否作為認定犯罪事實的依據,但法院實務上大多認為,只要測謊鑑定符合基本要件,才有證據能力,例如測謊時須經受測人同意、測謊員須經良好訓練、測謊的儀器和環境良好、受測人身心正常等,第1組委員、台南高分院檢察官林志峰也採相同見解。

司法院強調,美、日、德等國的法律和法院實務運作上,也都沒有禁止測謊做為法院論罪的證據,而且科學技術也有持續發展精進的可能,因此最好保留測謊做為法院鑑定罪證的參考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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