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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男女「爛雞雞」、「被包養」 判賠1人6萬

謝女辱罵黃男、陳女「爛雞雞」、「被包養」,士林地方法院判謝女賠2人各6萬。(記者黃捷攝)

謝女辱罵黃男、陳女「爛雞雞」、「被包養」,士林地方法院判謝女賠2人各6萬。(記者黃捷攝)

2017/03/31 16:53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謝姓女子與黃姓男友分手後,得知黃男另與陳姓女子交往,心生不滿,去年2月底在陳女臉書指名道姓辱罵「你愛包養你的小狼狗」、「黃○○就管好他的爛雞雞」等語。黃、陳事後提起民事訴訟,2人各求償100萬,並要求謝女登報道歉,士林地院酌減為各6萬元,但因本案非經媒體報導的矚目案件,登報道歉部分駁回。

判決指出,謝女前年9月在陳女臉書上留言,稱黃、陳是「超級爛人騙子」,去年2月又指黃男是謝女的「小狼狗」,甚至以「黃○○就管好他的爛雞雞」、「最喜歡別人舔他的屁眼」等不堪入目的字句辱罵2人。

謝女開庭時承認犯行,供稱他與黃男交往期間曾人工手術流產,導致身心受傷,才會失控罵人。刑事部分,謝女已遭依公然侮辱、誹謗罪各判拘役30日、有期徒刑3月。

法官認為,2人各求償100萬元過高,酌減為各6萬元為適當,另刑事判決已回覆2人名譽,由於本案非經媒體報導的社會矚目案件,登報道歉反而會讓不知情的人都得知雙方感情糾紛,造成反效果,因此駁回此部分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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