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報告一和二幾乎一致 柯控馬教唆洩密證據不足
2017/03/28 21:1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立委柯建銘自訴控告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院認定,前檢察總長黃世銘102年8月31日深夜主動求見交付給馬的「專案報告一」資料,和黃接獲指示,隔天赴馬官邸提供的「專案報告二」,內容幾乎一樣,僅多出兩通不算秘密的監聽電話紀錄,加上無法證明馬有指示黃提供通聯、監聽紀錄,因此今判馬無罪。
台北地院勘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連續兩天交付給前總統馬英九的「專案報告一」、「專案報告二」資料,發現「專案報告二」只有多出「各方通話時間內容」一項,細究除了柯建銘和蔡世祺及曾勇夫連絡的兩通電話外,其餘兩份報告內容均相同,且又認定這兩通電話乃律師告知柯,稱全民電通更一審案已經確定,沒有上訴等消息,及柯建銘打電話給曾勇夫,均不算秘密,認定柯指述馬教唆黃洩密,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