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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公對我們做不喜歡的事!寄養家庭爺爺性侵2女童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翻攝)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翻攝)

2017/03/21 14:45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兩名年約9歲的女童被安置在寄養家庭,不料,兩女童口中的照顧人「王爺爺」竟輪流撫摸兩女下體,甚至逼其中一名女童口交,前年2月間,兩女童向教會老師表明,不願再到該寄養家庭,老師追問才曝光,新北地院依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及猥褻共5罪,判王10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103年9月5日,兩女童進入寄養家庭後,65歲的王男竟趁妻子熟睡之際,上樓跑進女童房間,先把小美(化名)帶到另一間房間內,伸手撫摸下體,隨後又以相同手法猥褻年紀較小的小玉(化名)。

2天後,王男更是離譜,直闖房間後,脫掉小美褲子,舔她下體,甚至還脫下自己褲子,要小美口交得逞,小玉嚇傻閉眼裝睡,事後拿水跟餅乾當封口費,要兩童不要張揚。

同年12月4日,王男見到女童再度前來寄住,先拿茶葉蛋引誘小美到頂樓,再以舔下體方式猥褻,下樓後又要她趴在廚房地板,再度猥褻得逞;兩女童因畏懼王男「爺爺」身分,沒有張揚,直到前年間,兩人又被安排到王男住處,小玉直接對教會老師說:「不想去」,老師追問,女童才說出:「阿公對我們做不喜歡的事!」本案因而曝光。

王男否認犯行,不過,合議庭認為,兩女童證述一致,小玉作證時回憶遭辱過程,曾流淚並低頭,雙方無仇隙,無誣陷動機,加上教會老師證詞,且王男沒有通過測謊,認定確有此事,斥責他所為造成兩童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的負面影響,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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