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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動作引來「池魚之殃」及「無妄之災」

汽車,示意圖(記者楊政郡攝)

汽車,示意圖(記者楊政郡攝)

2017/03/21 12:2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市清水區陳姓男子,在住處外看到一群「凶神惡煞」站在其兄的小客車旁,好像要吵架,為了顧車子,出聲「欲打架,去別的地方打,別站在車子旁」,王某等人很聽話就要離去,陳男認為這群人要鬧事拿起電話就想報警,王某等見陳某要報警動作,竟隨地拿起木製桌椅,就朝車子砸下去又朝陳某追打,檢方起訴28歲王男涉嫌傷害及毀損罪。

起訴書指出,王姓男子與父親及長兄去年5月12日晚間9時許,因與人發生糾紛,在清水區橋江南街巷口起紛爭,而住在該處的陳某聽到有人爭吵外出察看,看到王某等一群人就站在其兄愛車旁,而且兩造年輕人「凶神惡煞」好像要打架。

陳某預防萬一,就出聲「欲打架,去別的地方打,別站在車子旁」,王某父子等3人聽「在地人」如此講,很聽話就想離開該處,可是陳某認為兩造好像要吵架,基於公益隨手拿起手機打電話報警,但王某等發現陳竟然要報警,年輕的28歲王嫌一時氣憤,拿起路旁木製桌椅,就朝陳某剛剛說的愛車右側車門、右後車輪砸下去,已不堪使用,又拿破碎桌腳敲打陳某頭部,已有腦震盪、前額擦傷、左耳鈍挫傷等傷害。

被告坦承犯行,與被害人的說法相符,被告觸犯傷害及毀損罪嫌明確,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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