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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得不滿遭攔查 警方:依法行使職權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與其友人,今日下午遭到警方盤查。(記者鄭景議翻攝)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右)與其友人,今日下午遭到警方盤查。(記者鄭景議翻攝)

2017/03/19 20:54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客委會主委李永得與一名友人,今(19)日下午3點40分,在台北轉運站一樓大廳的便利超商前,遭到4名保大第五中隊員警攔查;李永得事後在臉書上痛斥,台北已經成為警察國家。對此,五中隊隊長陳豐盛表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6款規定,他們本來就有權力對看似可疑民眾攔查。

據了解,李永得的友人遭攔查時向警方大聲表示,警方應該要見到民眾有犯罪行為,才可以做執法,否則是違反憲法;對此陳豐盛說,警察行使職權法中,只要警察合理懷疑民眾有犯罪嫌疑,就有賦予警察盤查民眾的權利,並且若民眾拒絕,其實可以將他帶回隊裡,進行3個小時的身分盤查,而他們此次不但沒有將他們強制帶回,也沒有強制要求他們出示身分證件。

陳豐盛表示,當時李永得與友人從便利商店出來,巡邏員警發現兩人行動倉促,並且不斷斜眼瞄警方,李永得身穿拖鞋,其友人手提紙袋,於是心覺可疑,便上前要求出示證件,但李永得的友人拒絕出示證件,還與員警小有爭吵,而當時巡邏的員警也未多作爭執,只簡單表示他們的只是依法行使職權。

陳豐盛強調,該地為警方重點盤查地帶,也是核定的巡邏場所,過往就在此地尋獲多起攜毒或是通緝罪犯,此次也只是執行一般的例行盤查,沒有不法執行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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