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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被起訴重要關鍵 她在判決書翔實記下洩密過程

前總統馬英九因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等罪,於14日上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記者羅沛德攝)

前總統馬英九因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等罪,於14日上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記者羅沛德攝)

2017/03/15 00: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地檢署14日上午依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等罪嫌起訴前總統馬英九,其中一個重要依據,就是高院女法官沈君玲在前年依違反通訊保障等罪將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判刑定讞,在判決書中翔實記載黃與馬的洩密過程。

黃世銘在2015年2月間因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定讞,因每罪都判6個月以下徒刑,得易科罰金45萬元,黃世銘也成為我國司法史上第一個被判刑定讞的檢察總長。

高院女法官沈君玲當年在判決書中翔實記載了馬黃洩露司法關說案偵查秘密的歷次過程,包含2013年8月31日黃夜奔馬官邸、馬在黃報告後立刻通知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轉告黃的報告並密商、馬要黃隔天中午再進官邸補充提供司法關說案的監聽資料,就連9月1日當天馬因上午搭飛機到台東勘災,一直延遲到下午1點多才回到台北與黃碰面的細節也都有紀錄進判決書。

《蘋果》報導指出,雖然當時馬仍是總統,享有刑事偵查豁免權,因此沈未在判決書中對馬使用「告發」二字,也沒註明「應由檢察官另行偵查」等語,畢竟寫了也沒用,但沈對此表示,該呈現的證據都有寫在判決上,剩下的就留待檢察官在馬卸任後依法處理。沈還自嘲說,本來以為沒有人想「重新攪亂一池春水,所以就塵埃落定」,但如今依然起訴,她原本答應學生要透露的一些小故事,也就不方便再透露了,之後授課只能說黃世銘的部分了。

相關連結請見:

黃世銘洩密案-高院判決書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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