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正妹機車失竊2個月 實習警員眼尖幫找回

陳女與實習員警嘎造合照。(記者鄭景議翻攝)

陳女與實習員警嘎造合照。(記者鄭景議翻攝)

2017/02/28 17:32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員温振鴻及實習警員嘎造‧以蹦,日前執行取締交通違規勤務時,眼尖發現失竊的機車,且這輛機車已經遭竊2個月以上,失主是一名32歲,面容清秀的陳姓女子,本來已經半放棄這台被竊機車,聽聞被找回十分興奮,得知是實習生找到的,也十分訝異。

當時温振鴻與嘎造‧以蹦接獲通報,於轄區內慶城街有違停案件,因當時轄區市民大道車多,故温員與嘎造由微風旁小巷子-復興南路一段47巷進入巷內,繞向復興南路一段;到了復興南路一段微風廣場前,嘎造突向温員說,「學長,後面那台XXO-408好像是贓車」。

温員當下便向嘎造說明,「別急,先看電腦內顯示相關的車籍資料比對特徵是否相符」;嘎造鍵入車籍連線資料後發現,失竊車輛顏色與該車輛相符合。經查車身顏色及車牌確如小電腦所顯示的內容,再比對車身上側邊所烙碼的引擎號碼也符合,確定是去年12月初由中崙所受理的失竊機車,車上已滿布灰塵,似許久未再使用。

因為是第一次查緝到失竊車輛,嘎造感到非常興奮,隨即問指導的温員相關處理程序,温員也講解通知車主及採證工作等相關程序,現場並請值班查詢車主電話後與車主取得聯繫;陳女當時正在上班,表示希望下班後再去領取,於是就在下班後至警所領取所失竊車輛,警方也依規定製作筆錄發還,並通知鑑識人員對失竊車輛做採證工作,陳女除了感謝員警願意等其下班外,也很驚訝是還在實習的學生幫忙找到車輛;除感謝再三外,也與嘎造合照留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