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舞刀弄棍嗆茶室女「給你死」 男子辯稱是怕被狗咬

法官認為游男恐嚇被害人之後毫無悔意,判處拘役(記者吳昇儒攝)

法官認為游男恐嚇被害人之後毫無悔意,判處拘役(記者吳昇儒攝)

2017/02/27 09:34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游姓男子曾因縱火觸犯公共危險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半,出獄後,卻在去年10月間,自認為被在茶室上班的廖姓女子辱罵,心有不甘,撿拾路旁的木棍,並拿出身上的折疊刀,在廖女面前揮舞,還嗆聲:「要給你死!」廖女擔心自身安危報警逮人送辦。基隆地方法院認定游男罪證確鑿,判處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4萬元。

62歲游男偵訊時曾向檢察官辯稱,自己撿拾木棍是用來防止被狗咬,而會在廖女面前揮舞折疊刀是因為她辱罵自己,但沒有恐嚇的意圖。檢察官則認為,游男的說法是他的辯解之詞,避重就輕,不予採信,依涉犯恐嚇罪嫌將他起訴。

法官則認為,游男無緣無故拿著木棍及刀械恐嚇不認識的廖女,讓她心生畏懼,且於犯罪後,未曾向被害人道歉,反而是一再推卸責任,根本沒有悔意,加上游男多項犯罪前科紀錄,故判他拘役40天,恐嚇用的折疊刀宣告沒收。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