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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遭客「摸一把 」 老闆竟說:忍一下就好

檳榔西施遭性騷擾,向老闆投訴,竟遭回「忍一下就好了」。(示意圖非當事檳榔攤,記者王宣晴攝)

檳榔西施遭性騷擾,向老闆投訴,竟遭回「忍一下就好了」。(示意圖非當事檳榔攤,記者王宣晴攝)

2017/02/26 17:4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買檳榔摸一把,好像已成習慣。台中一名21歲鄭姓女子在大里區中興路的檳榔攤上大夜班,上周一晚間遭一名疑似想趁消費偷吃豆腐的男客人強行拉手,鄭女不爽甩掉對方,竟遭男子飆罵國罵,她氣得向老闆抱怨,老闆竟表示這又不是什麼大事,要她「忍一下就好了」。沒想到隔天遭老闆以服務態度不佳、常跟客人聊太久為由將她解僱。鄭女氣不過報警,不僅控告男客性騷擾,還向勞保局投訴老闆違反《勞基法》。

據《蘋果日報》報導,鄭女表示,上周一深夜11點多,一名年約30多歲的醉漢和友人搭計程車到檳榔攤,醉漢下車搶付錢,藉著酒意靠往鄭女,還抓住她左手臂不放。她甩開對方的手,竟遭辱罵髒話,她回嗆:「要摸不會去酒店喔!」雙方僵持10分鐘,對方才付錢離去。

鄭女說,張姓老闆全程都在場,事後詢問她後便說,這又不是什麼大事,「忍一下就好了」,別間店小姐遇性騷擾也是忍一下就過去,我是為妳的安全著想。而老闆隔天竟以服務態度不佳及跟客人聊天太久為由,要鄭女交出店鑰匙並要解僱她,工作期間不但未幫她辦勞保,超時上班12小時也未給予加班費。

張姓老闆則解釋,要鄭女忍耐是怕遭客人砸店,另解僱她是因從監視器看到她與客人聊天很久,有客人反應她服務態度不好;而無勞保則是員工數不到5人;上班12小時因當天僅2人上班,也表示「鄭女薪水3萬2千元是高薪,還不含獎金抽成,才沒發加班費」。

中市勞工局勞檢處處長羅群穆表示,5人以下公司未投保,未違反規定;加班費應給而未給,最高罰100萬元。若員工遭客人性騷擾,雇主不予理會,則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款,此案由性平工作平等委員會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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