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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錢糾紛縱火 男子被押嗆「下次就燒死他」

2017/02/23 20:16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劉姓男子與莊姓女子有金錢糾紛,去年9月殺到莊女住處大喊:「不開門就要放火」見沒人搭理,竟在門口燒她的鞋子、春聯等物,事後被羈押時還嗆:「火那麼小怎麼算縱火,如果這樣子的話,我下次就燒死他」、「押我5年的話,還是會去找他」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劉1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與莊女及其男友有金錢糾紛,去年9月16日晚間9點半,他獨自殺到莊女位於三重住處猛按門鈴,莊母回說女兒不在家,劉男不信,尾隨其他住戶上樓敲門,莊母仍說兩人外出,實際上兩人躲在屋內,劉大喊:「如果不開門就要放火!」

他見屋內沒動靜,把鞋櫃內5雙鞋子,放在垃圾桶內,再拿廣告傳單,並撕下春聯,點火引燃,還對屋內嗆說:「你們把我害死,倒不如大家一起死」濃煙竄入屋內,莊母等人開門隔著外側紗門,對垃圾桶潑水滅火,案發後,他辯稱火勢是他丟菸蒂不慎引發。

合議庭調查,劉男在警詢時不只說出如何點燃,連動機都交代說:「她們明明在屋內,但還是避不回應,所以才一氣之下縱火的」且他在偵查時還說「放火燒他們家剛好而已」,羈押庭時更嗆:「火那麼小怎麼算縱火,如果這樣子的話,我下次就燒死他」、「押我5年,還是會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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