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頂新逃漏稅案魏應充判3年 繳328萬免吃牢飯

魏應充對該案早已認罪,圖為他最後結辯庭與律師談話。(記者顏宏駿攝)

魏應充對該案早已認罪,圖為他最後結辯庭與律師談話。(記者顏宏駿攝)

2017/02/23 17:16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纏訟多時的頂新逃漏稅案今天下午4時宣判,魏應充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的逃漏稅捐,被判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以1天3000元計算,等於魏應充只要繳328萬5000就免吃牢飯。

該案是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混油案時爆發的案外案,檢方發現頂新製油每年報繳營業稅時,浮報進貨成本,低報賣油利潤,7年來逃漏稅2億4870萬元,國稅局因此裁罰1億6822萬元,頂新已補繳4億多元的稅與罰款。

該案魏應充已經認罪,差別只在於檢方認為逃漏稅的金額與頂新公司認定有別,經院方審理,檢方認定的逃漏稅金額較實際多出1億8000多萬元。

法官認定,魏應充共犯37罪,依一罪一罰,應執行3年,但每罪都不滿6個月,得易科罰金。

法官特別強調,一般民眾易科罰金都以每天1000元計算,考量魏應充的財力狀況,所以依罰金上限每日3000元計算,所以魏應充只要繳328萬5000就免於牢獄之災。

對此判決,頂新製油及彰檢均表示,在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該案彰檢原做成緩起訴處份,但頂新公司因餿油案炒得沸沸揚揚,台中高分院將此案退回重新偵辦再起訴,經歷近3年的審理才終結。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